变更诉讼请求的时限我的朋友有一个民间借货的案子,马上就要开庭了。
我的有一个民间借货的案子,马上就要开庭了。但由于其它原因,朋友作为原告,要变更诉讼请求。请问:应在什么时间里向法院提出变更请求;有没有最后时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款:“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之规定,你朋友要变更诉讼请求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向人民法院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