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加权平均法和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有什么区别?
加权平均法和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有什么区别?
1、加权平均法:是指在月末,将某种期初结存数量和本月收入数量为权数,用来计算出该材料的平均单位成本的一种方法。具体地说,这种方法是将某材料的月初库存金额与本月购入的金额之和除以月初库存数量与本月购进数量之和,所求得的该种材料月末平均单价,即作为本月发出材料成本的单价,其计算公式如下: 月末平均单价=(月初库存材料金额+本月购进各批材料金额)/(月出库存材料数量+本月购进各批材料数量) 发出材料成本=发出材料数量×月末平均单价 加权平均法的优点是计算手续简便。缺点是:第一,采用这种方法,必须要到月末才能计算出全月的加权平均单价,这显然不利于核算的及时性;第二,按照月末加权平均单价计算的期末库存材料价值,与现行成本相比,有比较大的差异。 2、加权平均法又分为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和移动加权平均法: 1.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是指以本月全部进货数量加上月初存货数量作为权数,去除本月全部进货成本加上月初存货成本,计算出存货的加权平均单位成本,以此为基础计算本月发出存货的成本和期末存货的成本的一种方法。 计算公式如下: 存货 的实际成本 + ∑(的实际单位成本 × 进货的数量) 单位 = 成本 月初库存存货数量+本月各批进货数量之和 本月发出存货的成本=本月发出存货的数量×存货单位成本 本月月末库存存货成本=月末库存存货的数量×存货单位成本 或: 本月月末库存存货成本=月初库存存货的实际成本+本月收入存货的实际成本-本月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 2..移动加权平均法。是指以每次进货的成本加上原有库存存货的成本,除以每次进货数量加上原有库存存货的数量,据以计算加权平均单位成本,作为在下次进货前计算各次发出存货成本依据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存货 的实际成本 + 的实际单位成本 单位 = 成本 原有库存存货数量+本次进货数量 本次发出存货的成本=本次发出存货的数量×本次发货前存货的单位成本 本月月末库存存货成本=月末库存存货的数量×本月月末存货单位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