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信息纸质发票未同时作废怎么办?
(1)电子信息已作废,纸质发票未作废的: ①如购买方未认证,销售方可凭购买方退回的的发票全联加注“作废”字样,根据需要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如购买方已认证,凭购买方提供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开具负数增值税专用发票,再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电子信息未作废,纸质发票已作废的: ①销售方已将发票交购买方的,应先进行纳税申报,凭购买方提供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然后根据需要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销售方未将发票交购买方的,凭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未认证、未抵扣证明可不进行纳税申报,报税票表比对时按异常申报处理,手工清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