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是主观的,而规律是客观的?有道理吗?
“真理是主观的”这一论点是谬误的。 古往今来,各派都在谈论真理,都有在探讨真理中的各种问题,但由于对哲学基本问题的回答不同,形成的认识路线不同,再加上时代的局限性,所以对真理问题的回答也不相同,甚至于是根本对立的。 马克思主义的真理观认为:真理是客观的,也就是真理具有客观性。这是指真理的内容是不依赖于主体,不依赖于人,不依赖于人类的。辩证唯物主义从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意识是物质的反应这一前提出发,就必然承认人们认识的内容是来自客观的,这也就等于承认了客观真理。否认客观真理,也就违背了唯物主义一元论。 因此,楼主所说的无道理。 为进一步理解,特补充如下: 1)真理没有阶级性,真理面前人人平等,这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原则。从认识上看,真理的存在是客观的,认识真理的门是向任何人敝开着的,人人都能发现真理。从实践上看,真理是公允的,决不偏袒任何人。 真理没有阶级性,这要注意一个问题,就是对真理的认识和运用,受阶级的制约和影响,这是两个不同的问题。前者是关于真理本身的性质、本质规定;后者是关于真理同社会各阶级的关系,二者不可混为一谈。 2)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是同一真理的两重属性。 概括地说,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从它们的相互渗透的“静态”上看,任何客观真理既是绝对的,又是相对的;从发展上即“动态”的观点看,任何客观真理都是由相对真理向绝对真理转化的一个环节。这就是客观真理、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的辨证统一。 相互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