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时拒绝、逃避征召、军事训练罪的主要特征?
战时拒绝、逃避征召、训练罪,是指在战争发生时,预备役人员拒绝、逃避征召、军事训练情节严重的情形。 征召,是指战时兵役机关向预备役人员发出通知,要求其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到,转服现役。 拒绝,是指不接受、不答应。 逃避,是指在接到通知后有意躲避、隐匿。 本罪的特征是: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兵预法和国家对武装部队的管理秩序,公民保卫国家安全的义务。 二、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 1、违反国家兵役法及相关规定; 2、战时拒绝征召、逃避征召; 3、战时拒绝军事训练、逃避军事训练; 4、情节严重的行为。 情节严重的行为是指: 1、采用暴力拒绝征召和军事训练; 2、多次教育仍拒不改正; 3、采用贿赂方法拒绝、逃避征召或者军事训练。 三、本罪的犯罪主体是预备役人员,只有负有预备役义务的军官和士兵,实施拒绝、逃避征召、军事训练才构成本罪主体。 四、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拒绝、逃避的目的是不履行参战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