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问题请教?我是04年3月22日做为试用期进入东莞一家公司的,
我是04年3月22日做为试用期进入东莞一家公司的,当时没有谈社保问题,04年4月22日转正,并签了一份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合同到期后也没有续签.但一直在这个公司上班到现在,签得劳动合同上写明了合同内必需要为员工购买社会劳动,后来知道公司只为我购买了工伤保险,其它们就没有,这几天我上社保网上查了一下,公司在试用期时还是为我购买了一个的全保,后面就只留了工伤,其它的就全停保了,请问我现在可以要求公司为我补交04年4月到现在的其它几项保险金吗,社保局可以补交这个吗?参保险种 个人参保状态 首次参保日期 实际缴费
单位的做法是不对的,但要补缴的话,你个人是无法办理补缴手续的,需要单位出面办理。 个人建议先和单位协商解决,能补办最好,毕竟投诉到社保局或者上诉到法院,双方关系上都不太好过,除非你准备离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