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拖欠工资疑问?1、我的合同约定是当月工资下月15号发,也就是1
1、我的合同约定是当月工资下月15号发,也就是10月的工资应该是11.15号发,但是12.5才发,我还能以这个理由告公司拖欠工资吗?我在公司领取的记录本上写上日期了。 2、我到公司签了两个合同:一个是试用期的合同(07.7.24-07.8.31),一个是正式的合同(07.9.1-08.12.31).正式合同中未含试用期,这合法吗?后来才知道公司这么做,是为了员工休年假的时候可以晚一个月。今年就有员工离职前要休年假,公司以这个理由未批准。 3、我的试用期合同找不到了,如果只以正式合同去的话,那正式合同中等于
1、我的合同约定是当月工资下月15号发,也就是10月的工资应该是11.15号发,但是12.5才发,我还能以这个理由告公司拖欠工资吗?我在公司领取的记录本上写上日期了。 : 能以这个理由告公司拖欠工资,但已经发给你了,并且你也接受了,得到支持的可能不大。 2、我到公司签了两个合同:一个是试用期的合同(07.7.24-07.8.31),一个是正式的合同(07.9.1-08.12.31).正式合同中未含试用期,这合法吗?后来才知道公司这么做,是为了员工休年假的时候可以晚一个月。今年就有员工离职前要休年假,公司以这个理由未批准。 :合法。另外,年假晚休一个月也是当年啊,单位并没有占到什么便宜啊。 3、我的试用期合同找不到了,如果只以正式合同去仲裁的话,那正式合同中等于才发了9、10共两个月的工资,不过应该也是当时晚发的。我还能以此理由告公司吗?不过我手里有7月、8月的工资条的,可以算作证据吗?只是上面没盖章。 :能以这个理由告公司拖欠工资,但已经发给你了,并且你也接受了,得到支持的可能不大。工资条可能做证据,但效力不大,需另有旁证。 4、我今天给公司寄了特快“解除合同通知书”,准备明天去仲裁。时间上的话符合程序吧?好象说是只有离职了才能去仲裁。 :在一般情况下,员工向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单位,你还有一个月才能解约。如果你的公司有过错成立,你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若不能成立时,公司会挨过来说你没有提前通知违约的,慎重。 5、我跟公司解除的原因是经常拖欠工资、未支付国庆加班费。拖欠工资:我在公司领取记录上有签日期、也有同事证明。未支付国庆加班费:我有出差车票的复印件、公司的考勤签到表、同事证明。这些证据充分吗? :同事证明要有二人以上;出差车票要正本并且要证明是因公出差。 6、我国庆节出差日期是10.3 日12:56的火车。那我计算的时间只能按这个时间往后要加班费吗?那象路程上的时间不用计算吗?我得提前到车站啊。平常算调休,公司只负责火车开车的时间呢。 :如果有证据证明可算加班。但是按加班或调休会有争议的。 7、象我出差的话坐的是周日晚上10点以后的夜车,这个国家有什么规定算加班费吗?如何 计算?我可以依据哪些呢? :国家没有规定,但有的单位自己规定可在出差补偿费中加一误餐费。看你单位的规章制度上有没有。 8、如果上述情况都没问题,我胜诉的机率有多大? :关键是上述情况都有问题,建议别为这点儿事自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