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证据能证明他犯了重婚罪吗?我当事人的老婆欠我当事人的钱,他
我当事人的欠我当事人的钱,他们立有协议。他老婆跑了,在外面与他人姘居在一起,后来我当事人知道了,过去将老婆和哪个男人打了一顿,并砸了些东西。 后来公安出面调和 ,我当是人认为他砸的东西是他老婆的不与赔偿,他们说东西是他们共有的,非要我当事人赔偿,并立下字据具,字据仅仅说东西是他们共有。请问这个字据能作为判定他们重婚强有力的证据吗???
1、“这个字据能作为判定他们重婚强有力的证据吗?”:不能。字据的内容只是证明了她和他是这些被砸的财产的共有人:只是财产上的共有,并不能说明她和他的人身关系。任何公民之间都可以发生财产的共有关系的,这不仅不能证明他们是重婚、甚至不能证明他们是“姘居”,要证明她和他是重婚、“姘居”你还得另找证据。 2、重婚罪只有两种情形:已经结婚的人又与他人再领结婚证、或者明知他人已经结婚仍与他人领结婚证的行为,或是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以名义同居或是明知他人已经结婚仍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的行为。 3、如果你想证明她是重婚:除以上证据外,还要再找到她与他以【夫妻名义同居】、或是再领结婚证的证据:可以是周围邻居、居委会或村委会都知道她们以夫妻名义同居的证言、他们在一起住的照片、租房协议中的称呼、民政部门的结婚登记等。 4、另外,他们现在到底是离了还是没离?如果还没有正式办理离婚、也没有约定夫妻财产归各自所有:夫妻两人的财产就都是共同财产,他老婆欠他的钱就不算欠。如果已经协议离婚了:怎么还叫“老婆”? 5、你的当事人的行为对他不利:不仅要不回钱,还要赔偿那男人的钱,还不能证明她和他是重婚。建议你:在赔完钱后耐心找他们的其他证据:下次再知道他们在一起时,既不要打也不可声张,拍照、录音、报警都可以,拿到他们在一起姘居的证据:可以在离婚时少分她一些财产。如果找到她和他一直是在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就可以在离婚时索要精神损害赔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