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养老保险费公司出一部分,个人交一部分,如果还没到发放年龄死去?
社会养老费公司出一部分,个人交一部分,如果还没到发放年龄死去,那交的那部分保险费还有退还吗?会怎么退的可以退多少?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发[1995]6号)、《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管理暂行办法》(劳办发[1997]116号)等文件规定,职工或灵活就业人员在退休前死亡的,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储存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可以由职工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继承,继承额为职工死亡时个人帐户全部储存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本息,从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中记入的部分,归入社会统筹基金。 死亡职工亲属可以凭医院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火化证到职工参保地养老保险机构申请办理继承领取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