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借用其他单位的公章、合同文本签订合同为什么不是合同诈骗罪?甲未?
丙借用单位的公章、合同文本签订合同为什么不是合同诈骗罪?甲未经乙同意就以乙的名义签订合同是合同诈骗罪,那对于乙来说侵犯了什么权利犯了什么罪
丙是借用他人的公章,并不是丙以本人名义与他人签订和同.如果构成犯罪也是构成诈骗罪.如构不成犯罪就是民事活动中的表见代理. 合同诈骗需是单位或单位的主管人员或自然人以自己的名义虚构事实,通过与他人签订合同或协议等手段,诱骗他人上当,进而骗取钱财. 我最近遇到这样的事.我一朋友经他人介绍认识某人.对方说有一个大工程项目叫他干.我朋友经不住诱惑与对方签订了合同,并给对方支付了几万元的履约保证金.结果,对方拿了保证金就跑了.经进一步了解,对方说的项目根本就没有.报案后,公安机关按合同诈骗罪立案.目前正在侦破当中. 对于乙来讲,如果他不知情,他没有什么责任,属于管理不严.如果他知情,则有可能是诈骗罪共犯.如果是民事行为,他就要履行合同义务.因为,这时合同就是有效的.甲的行为不属于表见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