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请问:父母生有一对儿女,现有住所一套,房产证上的名字是两
请问: 生有一对儿女,现有住所一套,房产证上的名字是两位老人和儿子.父母答应过将来房子由儿子继承.如果一老先去世,按照中国的继承法,应该如何继承?如果两老都去世了,应该如何继承?为了将来避免财产的争夺,事先应该如何操作?多谢!
由于我国对房地产类不动产采取谁登记谁拥有的政策,故该住所产权证上的名字是两位老人和儿子,应该被视为是三人共同共有。 虽然父母也答应过将来房子只留给儿子,但只要没有留下遗嘱,属于两位老人的遗产将由有继承权的儿子与女儿共同继承。但继承份额只能是属于两位老人的2/3产权。 以提出本问题的是儿子为例:为避免老人去世后女儿要来分遗产,最好的办法是让两位老人生前做个公证遗嘱,在他们百年后属于他们的产权部分由儿子继承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