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国家公务员的职级
1993年法( 舊《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 )第十?l的级别分为十五级。 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是: (一)国务院总理:一级; (二)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二至三级; (三)部级正职,省级正职:三至四级; (四)部级副职,省级副职:四至五级; (五)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五至七级; (六)司级副职,厅级副职,助理巡视员:六至八级; (七)处级正职,县级正职,调研员:七至十级; (八)处级副职,县级副职,助理调研员:八至十一级; (九)科级正职,乡级正职,主任科员:九至十二级; (十)科级副职,乡级副职,副主任科员:九至十三级; (十一)科员:九至十四级; (十二)办事员:十至十五级。 新国家公务员法第十九条 公务员的职务应当对应相应的级别。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由国务院规定。   公务员的职务与级别是确定公务员工资及其他待遇的依据。   公务员的级别根据所任职务及其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确定。公务员在同一职务上,可以按照国家规定晋升级别。?K?⒖?006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标准对应表。新公??T法???赵翰考??C??的??e?]有作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