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机构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点击率: 12477 [ ] 2002-07-25 (一)注意事项: 1、一个机构投资者在易方达管理有限公司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2、机构投资者认购基金可以在中国银行和国泰君安指定的基金代销网点认购,认购金额起点为1000元,如果认购金额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还可以选择到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 3、投资者不能以现金方式认购。 在直销中心开户的机构投资者必须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投资基金的唯一结算账户,今后投资者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均只能通过此账户进行。在代销网点认购的机构投资者应指定相应的代销银行活期存款账户或在券商处开立的资金帐户作为投资基金的唯一结算账户。 4、直销中心地址:广州市体育西路189号城建大厦27楼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机构认购业务的办理时间为:7月30日至8月20日9:00至16:00(周六、周日除外)。 (二)通过中国银行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原件正本或副本及上述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②投资者填写,并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和与资金帐户一致的预留印鉴的开户申请表; ③授权委托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签章和机构公章); ④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⑤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加盖法定代表人签章和单位公章)。 2、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在开立中国银行交易账户后,可提出基金认购申请。提出认购申请时应提供加盖印鉴的认购申请表。 中国银行在接收到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后,将自动向基金管理公司提交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的申请和认购申请,经基金管理公司确认后,投资者可在T+2日(工作日)在中国银行销售网点打印基金开户确认书和认购业务确认书。 (三)通过国泰君安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1、开立资金帐户 机构投资者在国泰君安申请开立资金帐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资金帐户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上述文件应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2、开立基金帐户 机构投资者在国泰君安开立基金帐户须提供以下资料: (1)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国泰君安资金账户卡。 3、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在国泰君安认购须提交以下资料: (1)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国泰君安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投资者可于T+2日(工作日)到代销网点确认开户或认购是否被接受。 (四)通过直销中心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开立基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 投资者填写并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的开户申请表; (2)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上述文件应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3) 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机构公章); (4) 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5) 预留印鉴卡; (6)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 机构投资者开户资料的填写必须真实、准确,否则由此引起的错误和损失,由投资者自己承担。 2、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在直销中心认购应提交以下资料: (1)加盖预留印鉴的认购申请表 (2)前来办理认购申请的机构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 (3)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及复印件 尚未办理开户手续的投资者可提供规定的资料将开户与认购一起办理。 (五)缴款方式 机构投资者通过代销网点认购只需准备足额的认购资金存入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由代销机构扣款。 通过直销中心认购的机构投资者,则需通过全额缴款的方式缴款,具体方式如下: 1、机构投资者应在提出认购申请当日下午4:30之前,将足额认购资金划至本公司在中国银行开立的"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户名: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800122171108027001 。 投资者若未按上述办法划付认购款项,造成认购无效的,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直销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2、如果机构投资者当日没有把足额资金划到账,则以资金到账之日作为受理申请日(即有效申请日)。 3、至认购期结束,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款项将退往投资者的指定资金结算账户: (1)投资者划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投资者划来资金,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3)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4)其它导致认购无效的情况。 (六)投资者提示 1、请机构投资者尽早向直销中心或代销网点索取开户和认购申请表。投资者也可从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网站( )上下载直销业务申请表格,但必须在办理业务时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一致。 2、直销中心与代理销售网点的业务申请表不同,机构投资者请勿混用。 3、直销网点咨询电话:020-38797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