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人向律师求助2009年12月我初中同学在人行道上逆向行驶,与
2009年12月我初中同学在人行道上逆向行驶,与对方(女,现年:40岁)电动车相撞,是电动车过快,撞到了我同学(女,现年:34周岁)的自行车后轮后,从电动车上摔下来,左肩部骨折,在AAA住院费、请护理工、在住院期间的营养品都是我的同学支付的,住到35天时,医生要求对方出院,在家慢慢恢复就好了,对方住到46天时才出院,出院后,对方要我的同学去医院结帐。总共花了:15000元,出院后1个月,对方提出要我的同学赔偿7万元,并威胁说他们家都是公务员,她本人就是江汉区司法局的职工,搞一个伤残鉴定很容易,我的同学是
没有让你全部赔偿的道理。第一步是在交警那里分清交通事故责任,谁应当承担多大比例。从对方方面说,骑电动车的也应该注意安全,第二,可以找个律师谘询一次,有免费的,做到心中有数。 你要赔偿不起,也不必太勉强自己,总不能把人逼死,从来没有让过错方倾家荡产来赔偿的事,让对方自己受一受。他要是吓唬你,你可以请求法院保护。总之,太善良了也不好,不要只想到自己有错,不要太自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