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可以设立鉴定机构吗?
一般检察机关设有以下部门:反贪污贿赂侦查局、渎职犯罪侦查局、侦监部门、公诉部门、监所检察部门、监狱检察室、民事行政检察部门、检察技术部门、控告申诉部门、行政装备部门、政工部门、办公室及司法警察大队。 也就是说是不能设鉴定机构的,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对于鉴定问题不应该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