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馈赠可以分开所有权和使用权吗?哥哥有一前婚孩子小丽.现在和前
哥哥有一前婚孩子小丽.现在和前妻一起定居在国内.哥在国内有一个人名下的房产想移到小丽名下.孩子现在只有12岁.为了不影响孩子的决定不告诉她本人.怕孩子有依赖思想不好好学习.房子现在出租中.租金也是用来交每年给小丽的保险.所以想将所有权转给孩子,但是使用权依然保留至其成年.比如说25岁后. 请问专家,法律上这种做法可行吗?房子为公寓.谢谢.
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所有权转移的话,那么这些权利当然地转移。 你的哥哥一旦转移所有权给自己的孩子的话,那么孩子就取得了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而此时孩子因为还未成年,她的抚养人就取得了对该项房产的管理权。 你又补充问题了,我只根据你的题意回答,因为你说不让小孩知道此事,所以,我认为这不可能,也就没有告知你可以用附期限(或条件)的赠与,况且在受赠之前该项房产仍为你的财产,权利并未转移。和小孩到25岁之后进行权利转移没有大的区别。 我国的不动产以登记为转移。 你现在想不让孩子知道此事,只想在若干年后才让她真正的拥有所有权,而此时保留使用权是行不通的。因为在办理所有权转移的时候新的所有权人必须要到现场或是授权于人的,所以还是没有达到不让其知悉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