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的计算某企业为销售货物收取包装物押金收入2万元,为期两年,
某为销售货物收取包装物押金收入2万元,为期两年,单独机长,这2万元是否缴纳增值税?
根据规定:纳税人为销售货物而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单独记账核算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但对因逾期未收回包装物而不再退还的押金,应按所包装货物适用的税率计算销项税额。规定中的“逾期”指以一年为限,对于收取一年以上的押金,无论今后是否退还均应并入销售额征税。 例:企业销售产品1000件,销售价格900元/件,每件收取包装物押金117元,包装物成本为90元/件。增值税税率为17%,押金期限为2年。 (一)销售时 1.借:银行存款 117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9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53000 其他应付款——存入保证金 117000 2.借:包装物——出租出借包装物 90000 贷:包装物 90000 (二)包装物押金在一年以上时: 借:递延税款 17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00 在包装物押金应计销项税额的计算上,应注意两个问题:第一是收取的押金是含税押金,没收押金时应将其还原成不含税押金,然后计算销项税额;第二是没收的押金适用的税率是所包装货物适用税率 (三)如到期收到退回包装物而退还押金时: 1.借:包装物 90000 贷:包装物——出租出借包装物 90000 2.借:其他应付款——存入保证金 117000 贷:银行存款 117000 3.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7000 贷:递延税款 17000 (四)如到期对方未退回包装物而没收押金时: 1.借:其他业务支出 90000 贷:包装物——出租出借包装物 90000 2.借:其他应付款——存入保证金 117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100000 递延税款 1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