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偷6
2007年一年我总共被偷了三次:第一次小偷利用我上班时间,进入到我的房间偷走了我的主机3500元和银洋钱一枚;第二次小偷偷了我停在大门内雅马哈摩托车粤AU-352一辆;第三次我睡在阳台上,小偷偷走了我的钱包和手机一只(被偷的钱包通过与小偷谈判,通过银行汇款500元才赎回).2009年到现在已经被偷了三次:一次新买的铃木之星-电动车(车号0 ,机号0 04)2500元停在大门口被偷;第二次睡在家中小偷不知怎么进到房间偷了我的钱包和二只手机(钱包里有现金近6000元):第三次小偷利用我上班时间进入我无奈之中新
如果警方真正重视,破这种案子是分分钟的。 但因为警方的警力和经费有限,只能集中精力于所谓“大案”上。 所以派出所内部有所谓“立案条件”,凡盗窃金额没有够上“大案”标准的,警察只是会记录在案,而不会采取行动积极破案。 你只能祈祷老天有眼,让那个小偷哪天不巧落网,自己交代出所有案底(但愿他还记得),而警方又有兴趣去查阅以往的报案记录,也许会找回一部旧手机(如果他还没有销赃)。这种概率可能比彩票中奖的概率还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