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怎么和她离婚我和我老婆结婚有40年了,我和她常年感情不和,现
我和我结婚有40年了,我和她常年感情不和,现在我已和她分居4年了,最近我上法院提出离婚,她不同意,她不在意我回不回家,就不要提离婚,这样她就能保住家里的财产不被分割。我和她确实没一点感情了,我该怎么办?
您好! 在我国仅能通过两种方式解除婚姻关系:一是到民政局通过协议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二是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因此,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法院判决离与不离的依据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果,对方坚持不同意离婚,你能够向法庭提交你们分居四年的确切证据,那么法院可以认定你们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判决离婚。如果你不能举证对方有上述法条列举的判定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之一,那么在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在第一次诉讼中,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不是很大。那么你只能在一审判决生效之后,六个月后再次提起离婚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