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什么情况下能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我在06年将房子租出去,租期为3
我在06年将房子租出去,租期为3年,租金一年一续,在07年拖欠我部分房租,而且将我家的电表管都弄坏了!在什么情况下能解除合同呢!
我在06年将房子租出去,租期为3年,租金一年一续,在07年拖欠我部分房租,而且将我家的电表水管都弄坏了!在什么情况下能解除合同呢! 回答: 1、房租拖欠问题: 《合同法》第227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 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因此:到期他未支付,你可以催告他,如果至今仍未支付,可直接给他合理期限,让他搬家。(如:可告知他在7天内搬家并支付完拖欠租金) 2、损坏电表问题: 《合同法》第219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培养损失。 因此:如你家电表和水管是正常老化原因, 则不得要求赔偿,而且你有维修的义务。 如有明显的证据证明或者承租人承认是由于他的原因造成的, 你可以要求赔偿并解除合同。 宗上:现在, 基于以上任何一个理由, 你都可以要求和承租人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