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赠扣除限额有哪些相关规定?
捐赠允许扣除的一般规定: 一是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通过前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等第一类别和第二类别60家单位用于公益救济性捐赠,企业在年度度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二是个人通过中华社会文化发展基金会等第二类别45家单位用于公益救济性捐赠在申报应纳税所得额30%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前扣除。 三是对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中华健康快车基金会等第三类别21家单位用于公益救济性捐赠,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