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一下关于正当防卫的几个问题.正当防卫1、必须有不法侵害行为发生
正当防卫 1、必须有不法侵害行为发生 2、不法侵害必须正在进行 3、防卫行为必须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行 4、必须是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5、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重大的损害 另外,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动,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我有几个问题 1.犯罪分子实施强奸,在过程中被害人无法反抗,而在犯罪结束后.比如说坏人满足后正准备离开,
1属于事后防卫.因为当时该强奸犯罪行为已经结束,从法律上件,该被害人用刀杀害犯罪嫌疑人,不是在违法行为进行过程中的防卫.   即使刑法规定对强奸犯罪的不法侵害人造成伤亡的不负刑事责任.但它的前提仍然是"正在进行的",不是正在进行的,不能算正当防卫,构成故意杀人罪,但是良刑时可以酌情减轻处罚. 2.第二个问题要具体分析,如果A与B在攻击与防御能力上存在较大距离,A的长期或短暂极度殴打会对B的人身安全造成严重侵害,那么,B用预先准备好的刀来进行防御,属于正当防卫.否则,AB能力相差无几,B就构成故意伤害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