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编制内外人员工资差异,完全不同工同酬,劳动法有哪些说法么?
事业单位编制内外人员工资差异,完全不同工同酬,有哪些说法么?
《劳动法》第四十六条“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事业编制的与劳动合同制的员工一般是不一样的,两者与单位的关系也不一样。但劳动合同制的员工可要求以事业编制内员工的工资为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