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应该怎样分割我母亲现住房是我父亲去世后,房本才改成我母亲的名
我母亲现住房是我父亲去世后,房本才改成我母亲的名字的(房本原来是我父亲的名字),她有一子(已去世,留有媳妇和一个女儿)和两个女儿。她原先和儿子一家三口共同住在这套房子里,现在儿子去世了,她想让儿媳妇和孙女搬出去住(儿子原有独厨住房一套),儿媳妇和孙女不同意去住独厨以至产生矛盾。请问我母亲拥有房子的多少份额,她有权处置这套住房吗。她想立遗嘱,把她拥有的房子的份额平均分给她的两个女儿,这份遗嘱该怎样立才有效力。怎样解决才公平。如果走法律程序,应该怎么办 多谢专业人士能给予解答
1、房子本来是属于你父母亲两人的共同财产,你父亲去世后,该房产的一半属于你母亲所有。剩余一半为你父亲的遗产,在没有遗嘱继承的情况下由同一顺序继承人均额继承。 2、如果你爷爷奶奶不在了,则你母亲、你父母的儿子(如果先于你父亲去世,其女儿代位继承)、两个女儿共四人,每人四分之一。这样,你母亲拥有整个房产的四又四分之一份额。 3、由于该房产属于共有房产,在没有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你母亲无权赶走儿媳和孙女。当然,如果你母亲给其补偿而儿媳和孙女愿意接受的情况除外。 4、至于她想立遗嘱,把她拥有的房子的份额平均分给她的两个女儿,这是完全可以的。但是,她只能把处分她自己拥有的份额(即四又四分之一房产),而无权处分别人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