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该不该负责人我们的病人在木樨地某家医院住院,这天医生要给同一
我们的病人在木樨地某家住院,这天医生要给同一屋的另一个病人要进行紫外线消毒,而且产生很大的臭氧味道。对我们病人没有采取措施,也不通知病人家属是否同意,自作主张。导致2-3小时病人就出血呕吐,发烧,腹部出血红斑。第二天人就不在了。大家来评评理,这家医院这么做是不是太缺德了,对病人的责任心在哪?请问这家医院是否应该负责?
楼上说的我不清楚 不过我只知道,病人的死亡与此有直接原因,家属有权力所要补偿,并给于道歉。 这是不争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