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的各机构的职能是什么?英王、众议院、参议院、首相各自的职能是
英王、众议院、参议院、首相各自的职能是什么?
众议院、参议院是美式叫法,英国叫“上院”和“下院” 英国女王是元首和英联邦元首。(相当于我国的主席,是独立国家主权的象征,对外是法定代表人)。她有相当的特权,但要根据内阁的建议行使。她可召集、停止和解散议会,任命国家重要官员,包括法官、军官及驻外使节,有权授予荣誉和奖励。英国为世袭君主国,王位由君主的长子或其他儿子继承,如无男性后裔,可由女儿继承。   由女王、上院和下院组成最高立法机构(是权力机关,相当于我国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美国叫“众议院”和“参议院”,)。 上院(贵族院),主要由王室、世袭贵族、新封贵族、上诉法院法官和教会首要人物组成。上院不由选举产生,权力有限,它保留着历史遗留下来的立法权,是英国最高司法机关。 下院(平民院),其主要职权是立法、监督财政和政府施政。有650个议员席位,由直接选举产生,同时有点"中国政协"的味道。 首相是政府的首脑,(是权力机关的执行机者,相当于中国的国务院总理)是英国政府的领袖。首相必须是下议院或上议院的议员。是下议院的首要政府人物。首相也负责监督公务员制度和政府机构的运作、任命内阁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