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小车被盗,赔偿问题现在社会的治安也太乱了,昨天公司有份很急
现在社会的也太乱了, 昨天公司有份很急的文件要送到售楼部,当时还没到上班时间,但有一位同事早到了,于是公司就让这位同事送这份文件.这位同事的职业是一位司机,到了售楼部,这位同事直接把车停方在门口,没有把车匙取出,马上把文件送进售楼部,一进一出,不到一分钟,一出来车已被开走了,售楼部的门口,就小车的旁边有个保安在那里当值,那里也有监控,但没用,保安说全不知情,车已经被盗了,还没找到, 这是一部大众捷达,买回来的时候8万左右,已经用了两年多了,现在公司要这位同事一人全额赔偿,这个教训也真大,打一份工才1500
我的观点和北方狼网友的观点有些不同,首先我同意“先刑事后民事”的处理程序。但如果这个案在刑事侦破的时间非常的长或者根本不能够侦破那么公司是不是就一直无法得到应有赔偿。我想如果一味强调和坚持“先刑事后民事”的处理程序事必对受害人(公司)造成极大的不公平。因此我认为此案应该做如下处理较为合法又合理: 1、首先在本案中司机下车后没有拔下车钥匙,对于车辆的丢失负有过错。应对车辆的丢失负相应的过错责任。 2、其次售楼部的物业部没有尽到应尽的管理义务,也应对车辆的丢失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因此,公司可要求售楼部物业公司与司机共同承担车辆丢失的赔偿责任。 4、物业公司与司机赔偿后,可静候公安机关对本案的侦破,如果此案最后得以侦破,那物业公司和司机可以向盗车的犯罪分子进行追偿。 当然本案具体应如何处理,主要看受害人(公司)的态度,我和北方狼网友的处理方式在法律上都是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