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三月一号,提出辞工,本人是要求3月18号到期,可是工厂方不?
本人于三月一号,提出辞工,本人是要求3月18号到期,可是工厂方不让,要求31号到期,在我什么都没有准备好的情况下,工厂强行要我在3月16日结工资,请问一下,我能不能要求工厂按辞退赔偿我的损失
1、不清楚你向公司提出辞职是书面形式还是口头形式,有无明确劳动合同到期的时间? 2、你应该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如果你要求3月18日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可以不同意,此时你应当正常上班,或按照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履行其他请假手续,但是一个月后,即使公司不同意,劳动合同也可解除; 3、你现在说单位3月16日要与你结工资,这就要看你有没有提出过书面辞职信以及明确到期时间,如果有,公司只能同意在3月18日解除你的劳动合同,没有到期时间的,则公司可以在3月16日解除劳动合同,无论何种情况,该解除视为公司同意与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你无法获得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