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增值税普通发票?日前去一家名牌助听器正规授权销售商店购买了价
日前去一家名牌助听器正规授权销售商店购买了价值8000元的助听器,按商家要求,三日后才去取“总部”用开的发票。仔细一看,发现单价仅6837.61元,另17%税额为1162.39元,价税合计为8000元整。觉得有点纳闷:怎么是消费者纳税呢?而且还是17%的增值税!只知道生产或者销售企业才用增值税发票,因为有进货发票可以退税,而我们普通消费者为什么要交纳如此高额的税呢?这样一来,我的商品价值就不象商家所说的8000了!厂商的税由消费者来交纳,他们还用交税吗?但购买时商家却没有说明过这些情况。请知情者帮我分析分
实际上,消费者就是最终的纳税人 常出国的人都知道,当您在国外消费时,商家给您的发票上一定会注明“您本次消费的金额是××”“其中税金是××”。这就是说,商家的税金除营业税外,其大部分应是来自消费者,换言之,消费者才是真正的纳税人。 也就是说,商家之对于国家,它只是充当了征税机关之“二传手”。 常常会有些人说,我是低收入者,我不交税,这个是错误的概念,其实你只要购买商品,你就是纳税人,这个17%的增值税,最终是要最后的消费者来承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