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请法律专业人士协助解答)本人于2007年底从原公司离职
本人于2007年底从原公司离职,当时违约金已经支付,但是至今最后一个月的工资和第四季度绩效没有拿到,并且也不配合我将转移到新单位,致使我至今未缴纳住房公积金。原公司的理由是:我是做人事工作的,在离职前应该将所有社保账目核对清楚。 但是在离职前财务经理只是偶尔提及,而公司没有重视,我也就一直没有做。而却要在我离职后一直为难我,让我回去给他们核对清楚再发工资。 人事经理也理解我,并没有为难我,而且离职证明也开具给我。只是财务经理一直拒绝发我工资。 经过无数次交涉都没有效果,请问我该如何解决?是否可以提起
本人于2007年底从原公司离职,当时违约金已经支付,但是至今最后一个月的工资和第四季度绩效没有拿到,并且也不配合我将住房公积金转移到新单位,致使我至今未缴纳住房公积金。原公司的理由是:我是做人事工作的,在离职前应该将所有社保账目核对清楚。 但是在离职前财务经理只是偶尔提及,而公司没有重视,我也就一直没有做。而却要在我离职后一直为难我,让我回去给他们核对清楚再发工资。 人事经理也理解我,并没有为难我,而且离职证明也开具给我。只是财务经理一直拒绝发我工资。 经过无数次交涉都没有效果,请问我该如何解决?是否可以提起诉讼? ……严格讲,你意见离职,已经不再是那个单位的人员,不能再通过劳动仲裁解决争议。 你遇到的问题,应当是交接的遗留问题和报酬问题,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去单位所在地的法院起诉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