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新股发行的方案
今年以来上交所做出的两项决定都在严重的侵犯广大股民的权益:特别是在权证的抄做上只容许券商对权证进行创设和注销。给广大的股民在权证的抄做上带来了极大的风险。而券商却可以通过对权证的创设和注销来回避风险。更令人气愤的是在恢复新股发行的这个问题上,上交所又将券商原来每个帐户只可以申购99万股一下子提高到9999万股,这样一来,券商就可以在新股还没有上市就以新股发行价的方式垄断了新股百分之八十的股份。你们说这样的做法是不是太霸道了。如果容许券商这样做:那还要证券法干什么?特别是2006年6月7日,国务院刚刚颁布了
应该恢复新股申购按股票市值配售! 按手中股票市值分配申购数额,对中小投资者是公平合理的,中小投资者应该在各大网站上呼吁恢复新股申购按股票市值配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