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大家,未使用的固定资产可提取折旧吗?
 新《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规定:“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不得计提折旧;但在《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却规定:“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也就是说,未使用的房屋、建筑物照提折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