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刑法的刑事责任能力与民法的民事责任能力
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能够辨认或控制自己的行为,从而对自己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的能力,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但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也不负刑事责任,我国刑法对此有以下规定: 1、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 2、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3、尚未完全丧失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4、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5、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民事责任能力,是指民事主体据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律地位或法律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