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忙一个马克思政治经济原理的问题如何理解生产的三个简单要素
如何理解的三个简单要素
生产的要素有两个啊!  生产要素有两种:劳动和适当的自然物品。   劳动或是体力的,或是脑力的;说得更明白些,这一区别乃是或是肌肉的或是神经的;在劳动这一观念中,不仅应包括所作的努力本身,还应包括在某一职业中因进行思考或使用肌肉而引起的一切不愉快感觉,一切肉体上的不适或精神上的,或两者兼而有之。关于另一种生产要素(适当的自然物品),需要指出的是,某些能满足人类需要的物品是自然存在或生长的。洞窟和树穴可以提供藏身之处;果实、根茎、野生蜂蜜以及其他天然产物可以用来维持人类的生命。但即令是这些东西,通常也需要花费相当数量的劳动,不是为了制造它们,而是用于寻找和占有它们。除了这些为数很少且不重要的(不过在人类社会的早期是重要的)情形外,自然所供应的物品仅在由人力进行了某种程度的转化以后,才可用于满足人类的需要。即便是狩猎部落和捕鱼部落赖以为生的森林中和海洋中的野生动物,虽然对其所进行的劳动主要是捕捉,但在将其用作食物之前,还必须将其杀死、切成块和进行烹调,这些都需要一定程度的人类劳动。天然物质在变成可供人类直接使用的形态之前所需的转化量,是千差万别的,可以是象上面那样的变化,或物品的性质和外观更少程度的改变,也可以是非常巨大的变化,以致看不出原先的形态和构造。地球上的一块矿物和一张犁、一把斧、一把锯之间相似之处很少;陶瓷和制作它所用的花岗石粉之间,混有海藻的砂子和玻璃之间也极少相似之处。羊毛与绒面呢,或一把棉籽与一匹平纹细布之间的差别更大。羊和棉籽本身不是自然生长的,而是以往劳动和照管的结果。在上述几个例子中,最终产品和自然界供给的物质大不相同,因此按习惯的说法,自然界仅仅提供原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