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问题,而自己又找不到有利证据,怎么办?根
根据最新的交通法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只是作为一种证据。现在,我的一个亲戚(受害方)被肇事司机撞了,交警方面的责任认定书竟然没有写明受害人姓名,基本情况。这种情况下是否可以提出重新认定,或向上级机关再次认定?如果不行,我们又找不出目击证人,也没有其他证据。如果肇事司机否认撞了人,那不是我们会败诉???!!怎么这么不公正呢?法律越改越不公平,交警部门可能会为所欲为,对交通事故随意认定。我们该怎么办啊,请大家帮帮忙,谢谢!
根据交通法的有关规定,双方当事人对交警队的责任认定书不服,也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根据事实来认定责任主体和责任的承担.你虽然没有证人,但这又不是唯一的证据来源,你可以结合交警队的责任认定书及受害方的病历及时间上的相关性来举证,并且,作为肇事一方也要对自己的肇事过程进行陈述,你要从中发现问题及时提出,试试看吧,法律最终是公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