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拍卖法中的这个条文怎么理解?第五十六条委托人、买受人可以与拍
第五十六条 委托人、买受人可以与拍卖人约定佣金的比例。 委托人、买受人与拍卖人对佣金比例未作约定,拍卖成交的,拍卖人可以向委托人、买受人各收取不超过拍卖成交价百分之五的佣金。收取佣金的比例按照同拍卖成交价成反比的原则确定。 "拍卖成交的,拍卖人可以向委托人、买受人各收取不超过拍卖成交价百分之五的佣金。"这句话,拍卖人是不是最高可以收取拍卖成交价的10%啊?请专家指点.
应当是。不过,用的是-可以,选择性规范,有上限,无下限。 具体看拍卖委托合同的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