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个会计问题我单位请人包工包料维修厂房(主要是捡漏),约2万
我单位请人包工包料维修(主要是捡漏),约2万元,现工程已完工,要结算,我要对方提供哪些原始凭证?是要对方提供一张写了2万元“维修费”的建安发票还是对方买材料的发票及以工资的形式付款,才能做帐?如选择后者,能做帐吗?
包工包料的应该以对方提供的发票入账 其他什么材料之类的都不能入账 工资一般只有长期在该单位劳动的,才能走工资 只是临时的,要求有劳务发票入账 所以只能选择第一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