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连锁加盟的法律责任我是上海一家连锁加盟公司的小股东,公司从去
我是上海一家公司的小股东,公司从去年推出了一个连锁加盟项目,并开始在全国招商,但招商效果不好。 为了增加客户的信任度,公司跟另一家大公司合作并借用了那家公司的名义招商,同时办理了增资扩股,将50万的营业执照换成了800万(找经济公司代办的),后来招商有了明显起色,公司也因此收到了几百万加盟费,今年跟那家大公司结束了合作。 在项目运做时,我们非常努力,但是因为公司在项目设计上有些不足和公司领导能力的问题,导致加盟商亏损比较严重,而公司所收的几百万加盟费也全部花在了公司运营上,到现
依你所述情况来看,你们公司当然有责任,因为公司挂靠在其他公司的名义下招商,而招商的实体却是你们公司。其他加盟商完全可以据此与你们解除加盟合同(但合同中另有规定的除外。)。而公司要对其行为承担完全的责任,做为公司的服东,你只以你的出资为限对承担责任。但是如果你是具体事件的策划或实行者实,则还要承担其他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