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局部战争中使用了小型或微型核弹算不算挑起了核战争?比如,在海战
比如,在海战中使用诱发了海啸和地震,或是用微型核弹震塌了对方的地下工事等?
楼主这个问题正是许多军事专家在讨论的问题。 现在世界上最小的微型核弹已到10吨TNT当量,还有一些间接核武器---如由微型核弹提供能量的粒子束武器等。这样的武器用于战争算不算“核战争”? 随着核门坎的降低,促使一些核大国竞相发展微型核战术武器,这就为未来核战争的有限性埋下伏笔! 核大国目前的策略是:不管算不算,先发展,用时再说---我先用,就不算!关键是谁掌握“话语权”! 美国之所以不放弃先使用核武的权力,一个重要原因是对“一些无赖国家”可以使用战术级的微型核武器! 它用了,你无反制手段,算也白算! 我国在这个问题上应提高警惕,防止未来出现“局部核战争”时措手不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