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内户口迁移问题我妻子的房子在上海宝山庙行镇,属于农村宅基地
我的房子在上海宝山庙行镇,属于农村宅基地自建房屋。宅基地使用证上是妻子的爷爷的名字,已经去世,一直未办宅基地使用证名字变更。现我要将自己户口迁入妻子家,派出所却说我的户口迁入要得到妻子爷爷所有继承人的认可才允许迁入,她爷爷有4个子女,但是现在的户口簿上只有她父亲、母亲和她自己的名字。我之前在网上查到,目前上海市常住人口户口管理在08年4月1日起有了修改,如果合理理由没有房产证的,户口要迁入只需要户口中所有有完全民事权利人的认可就可以申请办理。但是派出所的民警居然说宅基地使用证和房产证的处理方式是一样的,都
派出所的民警说宅基地使用证和房产证的处理方式是一样的,都必须要房屋所有产权人同意才可以申请户口迁入。这个解释是没错的。 宅基地在农村现在是一种稀缺资源。 物权法对宅基地的解释是:没遗嘱的遗产就只能是平均分配。因此,宅基地使用证上是爷爷的名字,已经去世,必须所有继承人的认可才允许迁入。 如果宅基地权证是你妻子的父母名字,那你只要经他们(同时是户主)同意,就可以迁入。 况且,08年户口管理办法中明示,只有直系亲属经过宅基地户主同意才能迁入。 (直系亲属是指和你直接有血缘关系的亲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