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问题我的合同与单位到期了?我不愿再与原单位续签,想终止合同
我的合同与单位到期了?我不愿再与原单位续签,想终止合同,原单位是否补偿我在期间的补偿?标准是多少?谢谢
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36条规定(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44条第一项(即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根据你说的情形,是否符合这两种情形,决定了你能够得到经济补偿金。可以咨询当地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