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院校(或系科)如何录取?
院校(或系科)如何录取?
院校(或系科)如何录取?   艺术院校(或系科)录取工作由省招办统一组织,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录取分本科、高职高专两个阶段进行。本批第一阶段录取(时间安排在提前录取批次),高职高专第二阶段录取(时间安排在普通类本科二批录取批次)。   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2006年普通高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和我省的规定执行,具体要求是:   (1)录取规则统一规范为三种模式:①文化分上线按专业分排序从高到低录取;②专业合格按文化分排序从高到低录取;③按照文化分和专业分之和排序从高到低录取。院校可根据不同专业要求,从中选择一种或几种,不同专业录取模式可以不同,同一专业只能选择一种。 除教育部规定的独立设置的31所艺术本科院校外,其他本科院校原则上应遵循、专科院校必须遵循我省规范的三种模式。   (2)录取时我省按照专业合格、文化上线的原则,依据院校确定的录取规则和考生志愿,省招办按一定比例向招生院校提供考生电子档案,由院校在网上择优录取。   (3)投档后按计划不能录取满额的院校,将专业缺额计划数公布,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志愿。使用我省统考成绩的院校在全省统考考生中征求志愿;院校单考的,只在本校专业合格生源内征求志愿。   (4)录取新生的文化分数线,除教育部规定的独立设置的艺术本科院校自行划定分数线外,其他院校均执行我省划定的分数线。   (5)兼报普通类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所报艺术专业志愿不能录取,而文化成绩又达到普通类录取分数线时,可转普通类院校录取。   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应注意了解有关院校的艺术专业录取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