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税局作增资登记需什么证件?到国税登记需什么证件?地税呢?
到登记需什么证件?地税呢?
登记(含开业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和注销税务登记) 1、开业税务登记。凡办理营业执照的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在领取营业执照当日持有关证件,向国税机关税务登记窗口申请办理税务登记。 2、变更税务登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原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应当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当日或有关部门批准或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国税机关税务登记窗口申请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3、注销税务登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发生破产、解散、撤销及其他依法终止履行纳税义务的,或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而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工商登记前或营业执照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之日起15日内到国税机关税务登记窗口申请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审批时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1、开业税务登记需提供的材料:(1)《营业执照》或其它核准执业证件及其复印件;(2)法人代表或负责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它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及其复印件;(3)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及其复印件;(4)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及其复印件;(5)个体业户需提供1寸同底版照片2张; 若属特种行业需要提供特种行业许可证及其复印件;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应提供相关的证明、资料及其复印件;分支机构申请办理税务登记时,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应提供总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其复印件、总机构出具的该分支机构是否独立核算的证明;外资企业还应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准文件、合同章程的批准文件等资料及其复印件;改组改制企业还应提供有关改组改制的批文。 2、办理变更税务登记需提供的材料:(1)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批文、决议、证明等文件资料及其复印件;(2)《营业执照》发生变化的,应提供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3)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正副本;(4)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证件、资料。如地址变更的应提供新的经营场所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变更的应提供身份证明。 3、办理注销税务登记需提供的材料:(1)提交注销税务登记的申请,主管部门或董事会(职代会)的决议及其他有关证明文件;(2)缴销发票、发票专用章、发票领购簿的主管国税机关书面证明;(3)税务登记证正、副本;(4)主管国税机关结清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的书面证明 审批办结需几个工作日 凡办理开业、变更和注销税务登记的,国税机关税务登记窗口自收到纳税人申请及需提供的上述证件和材料之日起3日内审核完毕,对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并发给有关登记证件,对需要补充材料或需要核实有关事项等特殊情况的,按《征管法》的有关规定在30日内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