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资产被抵押了该怎么办?老师们该找谁要工资?企业濒临破产,将子
濒临破产,将子弟学校整体移交(包括人、财、物)给地方政府时,地方政府在撤消了子弟学校,分流师生后,发现教学楼早已被企业抵押贷款,因此停发了教师工资,这种抵押合法吗?老师们该怎么办?
根据我国担保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以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设置抵押的,抵押无效。如果教学楼的所有权属于学校,无论是谁抵押的,你们都可以学校的名义向有关方面主张抵押无效,包括向法院起诉。 但是,因为学校过去是企业办的,所以学校教学楼的所有权可能在原来企业名下。如果是那样,问题就比较复杂了。也就说很有可能是企业在向地方移交学校时,隐瞒了已将教学楼抵押的情况;当然也不排除地方政府知道这一情况。无论是哪种情况,通过司法解决都不是好办法。对于此种情况,建议你们还是找地方政府解决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