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休探亲假,往返路费是否报销?
【发布单位】人事部/财政部 【发布文号】人薪发[1994]11号 【发布日期】1994-03-21 【生效日期】1994-03-2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规 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探亲假工资和探亲路费计算基数问题的通知 (人薪发<1994>11号)   关于机关和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后,职工探亲假期工资和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如何计发问题,通知如下:  一、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后,职工在探亲假和路程假期内,其工资按下列各项之和计发:   1、机关实行职级工资制的人员,为本人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与工龄工资;   2、机关技术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与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奖金;   3、机关普通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与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奖金;   4、事业单位职工,为本人职务(技术等级)工资与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津贴(其中,体育运动员,为本人体育基础津贴与成绩津贴)。  二、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以前条确定的工资额为计算基数,在百分之三十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三、本通知自一九九四年一月一日起实行。原劳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探亲假工资和探亲路费计算基数问题的复函》(劳人险字<1985>14号)同时废止。                        【发布单位】财政部 【发布文号】-布日期】1981-04-28 【生效日期】1981-04-28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财政部负责人就职工探亲路费问题的解答(1981年4月28日)   问:职工探亲路费包括哪些内容?   答:职工探亲路费包括往返车船费、市内交通费和途中住宿费。   问:职工探亲乘坐使用空调设备的火车而另外加收的票价是否可以报销?   答:可以凭据报销。   问:其他民用交通工具指的是什么交通工具?   答:其他民用交通工具指按照当地群众习惯使用的简单的代步交通工具而言。如骑牲畜、坐兽力车、二人车(自行车带人)、木船、摆渡等。   问:市内出租机动车辆指的是什么车辆?   答:指的是出租汽车、出租机动三轮车等机动车辆。职工探亲途中乘坐市内出租机动车辆的开支,应由职工自理,公家不给报销。   问:职工探亲不得报销飞机票,如因故必须乘坐飞机的,探亲路费按什么标准报销?   答:职工探亲不得报销飞机票,如因故必须乘坐飞机的,经单位领导批准,可按探亲直线车船票价报销。符合乘坐卧铺条件的职工,其报销票价按包括硬席中铺票在内计算。飞机票价超过车船费部分,由职工个人自理。 根据以上规定没有超标准的往返路费应当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