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诉讼时效人身权受到侵害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但为什么又规定了"
人身权受到侵害不受时效的限制,但为什么又规定了"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的诉讼时效为一年,身体受到伤害不就是侵害了身体权或健康权吗?
基于关系所生的请求权是否适用诉讼时效应以该请求权是否以财产利益为内容,如果是以财产利益为内容则适用诉讼时效,否则不适用。 人格是人之所以为人的资格,体现了人的价值和尊严,人格尊重是现代民法区别于传统民法的一大进步。人格与特定民事主体相联而不可分割,是特定民事主体固有的人格利益,是不会随着时间的消逝而消逝的。人格既有物质性要素,如生命、身体、健康,也有精神性要素,如姓名、肖像、自由、名誉、荣誉、隐私等。物质性人格要素是精神性人格要素的载体,而精神性人格要素则是人格的灵魂,是对人格的彰显。对人格的终极尊重与关怀集中体现在对精神性人格要素的尊重和关怀。物质性人格要素与精神性人格要素的关系,尤如水中的行船和船上乘客,船是为渡人而存在的,是人渡水的工具,对船的保护,从终极意义上来讲还是为了保护人的安全。人的生命、身体、健康仅存一生,而姓名、肖像、自由、名誉、荣誉、隐私所体现的精神性人格则不仅存于一生,而且在其逝后转化为其后世生者的利益而永久存在。因此,精神性人格要素较之物质性人格要素更具有保护价值。因物质性人格要素受到侵害所生之请求权以有价值之给付为内容,具有财产利益,应适用诉讼时效。因精神性人格要素受到侵害所生之请求权,有的不以有价值之给付为内容,不具有财产利益,如因名誉受损而请求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则不适用诉讼时效;有的具有财产利益,如因肖像权受侵而请求赔偿,则适用诉讼时效;有的两者兼而有之,则应按上述情形分别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