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纪律处分我知道个人人事档案不能对自己或直系亲属公开,也就
我知道个人人事档案不能对自己或直系亲属公开,也就是不能随便查阅了。但是如果我踏上社会开始工作了,在工作中的确表现不是很好,比如:由于工作的关系经常在上班的时候瞌睡并和直接上级关系不好对其布置的任务置之不理,并在和领导的谈话中认为是有种种原因而不认为是自己所造成的,决定主动提出辞职。如果领导看我实在不爽,鉴于我的种种表现想处分我;那么在上如果想把处分材料塞到我的人事档案里,是不是需要我本人的签字确认,因为我有我的知情权而自己的人事档案又不是可能随便查阅的。并且人事档案被塞入处分材料可不是闹着玩的
你的顾虑是多余的,但有些问题需要提请你注意。 首先,虽然你所说的种种现象充其量被认为属于散漫或吊儿郎当,还不能够上升到违规违纪行为,故因此而给你处分的可能性甚微。但“和直接上级关系不好对其布置的任务置之不理”的做法,显然违反了企业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该行为位于危机边缘;以此为由给你相应处分并不为过。 其次,辞职属于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通常情况下将被追究违约责任(实践中多为要求支付相当数量的违约金),如果你拒绝交纳,单位将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请求裁决你承担违约责任; 但无论是企业决定处分你,或向仲裁委提起申诉,都会向你提交书面材料,包括任何处分国仲裁申诉书都必须通知本人,由本人签收等。在你不知情的情况下,偷偷塞入一份并不公开的处分(或处理)决定的可能性几乎是不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