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产权二手房买卖税费1.单位购买二手房的税费具体比率?营业税、
1. 单位购买的税费具体比率?营业税、契税、房产税、印花税 2. 单位清算工商注销,房产转移到个人名下(商品房使用满5年),税费比率?营业税、契税、房产税、个税
二手房买卖中,买方、卖方应缴纳的税费有哪些?   买方应缴税费:   (1)契税:指房屋所有权发生变更时,就当事人所订契约按房价的一定比例向新业主(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次性税收。它是对房地产产权变动征收的一种专门税种。   1997年9月30日前发生的房屋权属转移,按6%税率征收契税;1997年10月1日至1999年7月31日发生的权属转移,按3%税率征收契税;1999年8月1日后发生的普通住宅权属转移,按1.5%税率征收契税。   (2)交易手续费:每平方米3元。   (3)印花税:0.05%。   卖方应缴税费:   (1)交易手续费:每平方米3元。   (2)印花税:0.05%。   (3)个人所得税:未住满5年的个人普通住宅权属转移,卖方须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保证金,按应纳税所得额的20%计征。另外如买卖双方是委托中介代理机构进行二手房交易,买卖双方还须交纳房地产中介代理公司约定的中介代理费及居中担保费。   (4)营业税。根据《国家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人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5年(含5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免征营业税;对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超过5年(含5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房产税的缴纳: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对产权所有人就其房屋原值或租金收人征收的一种税费。由于房产是财产的一种,所以房产税也是一种财产税。房产税的纳税人是拥有房产产权的单位和个人。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房产税的纳税人具体包括: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房产税采用比例税率。由于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分为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两种形式,所以房产税的税率也有两种。   土地增值税的纳税:土地增值税是国家为了规范土地和房地产交易秩序,调节土地增值收益而采取的一项税收调节措施。我国于1994年颁布了《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下文简称《条例》),之后又出台了《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按照《条例》的定义: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即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人的单位和个人,是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也就是说,作为个人所购房产,如果仅作为居住使用,就不用缴纳土地增值税;只有再转让、经营此房并获得相当标准以上增值收人时,才有必要缴纳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的征收采用的是四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税的办法是:增值额未超过原购人房产价50%的,税率为增值收人的30%;增值额超过原房产购人价50%,但未超过100%的,税率为增值收人的40%;增值额超过100%,未超过200%的,税率为增值收人的50%;增值额超过200%的,税率为增值收入的60%。根据1988年7月通过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工作从1988年11月1日起正式执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城市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租住公有住宅的住户不缴土地使用税,居住自购的商品房住宅、私有住宅者都应依法缴税。征税的目的是为了更合理地利用城镇土地,调节土地级差收人在国家、单位、个人三者间的分配,提高土地的使用效率。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使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固定税额征收。购房者使用的国有土地不仅仅是住宅外墙皮以内的建筑面积,还包括院、公共走道等。每个住户在一幢住宅楼宇中均摊一份实际占地面积计税,税额的测定和均摊方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地实际,组织测量,取得的依据,通过立法执行。为能使住户合理地负担税赋,国家对城镇土地使用税按照城市规模的大小分别规定不同的税额。按每平方米税额计算,大城市0.5-10元,中等城市0.4-8元,小城市0.3-8元,县镇、建制镇、工矿区0.2-4元。有些大城市按用地功能计算税额,如上海市的住宅用地每平方米0.5-7元。一些落后的边、远、老区城市,经批准可适当降低税率,但最低不得少于国家规定纳税下限的30%。城镇土地使用税一般按年计算,分期缴纳(分期标准为半年、一季度等)。税收工作由当地税务部门负责,缴纳期限由各地自行规定。一印花税的缴纳: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凭证征收的一种税。它是一种兼有行为性质的凭证税,具有征收面广、税负轻、由纳税人自行购买并粘贴印花税票完成纳税义务等特点。(1)征税范围及纳税人。印花税的课税对象是房地产交易中的各种凭证。在《印花税暂行条例》中共列举了13类。房屋因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发生产权转移时所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便是其中之一。印花税由应纳税凭证的书立人或领受人缴纳,具体地说,产权转移书据由立据人缴纳,如果立据人未缴或少缴印花税的,书据的持有人应负责补缴。(2)税率和计税方法。房屋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按所载金额万分之5贴花。其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金额×适用税率。(3)减税、免税规定。房屋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书立的书据,免纳印花税。(4)纳税地点、期限和缴纳方法。印花税在应纳税凭证书立领受时缴纳,合同在签订时缴纳,产权转移书据在立据时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