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纳税问题1、商贸企业一般在实际销售中存在进货付款和收到发票
1、商贸一般在实际销售中存在进货付款和收到发票不同步,或是销售和开发票不同步,在这种情况下做账和纳税上如何处理?比如说3月底销售货物后收到款项到4月初才能给客户开发票,这个增值税应属于4月份的销售缴纳吗?但3月份收到货款时做账怎么做?2、如果销售的货物的同时还有安装劳务费用,是不是合同要分开,销售货物缴增值税,劳务部分在地税代开时缴纳营业及附加税费?3、销售发生时地税是不是要求缴纳印花税?
1、比如说3月底销售货物后收到款项到4月初才能给客户开发票,这个增值税应属于4月份的销售缴纳吗?但3月份收到货款时做账怎么做? (1)3月份收到货款,可以作为预收款处理,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帐款 (2)4月份开具发票时 借:预收帐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金--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结转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2、如果销售的货物的同时还有安装劳务费用,是不是合同要分开,销售货物缴增值税,劳务部分在地税代开时缴纳营业及附加税费? 是的。 3、销售发生时地税是不是要求缴纳印花税? 要缴纳印花税,按照购销合同记载金额的万分之三计算缴纳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