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出租车出车祸赔尝问题事情是这样的,前天老公晚上8:30下班后坐
事情是这样的,前天老公晚上8:30下班后坐车到一站台后(因晚上已没有回家的公交车了)打出租车后出车祸,鼻子撕裂加鼻骨骨折,(出租车正常行驶前方一小货车转弯后逆行造成两车相撞后,货车司机逃逸,)两个问题: 1.算不算公伤 2.医药费问题如何处理(目前还没有找到肇事司机),是不是出租车公司需先行付医药费?有没有法律依据? (当天晚上因我们着急已先支付了住院费及检查费共3000多元,是不是可以找出租车司机索要回来,还是得找不肇事者后)
1、你老公是在下班回家途中遭遇的车祸,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况,应当被认定为工伤(需要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 2、由于你是在出租车上遭遇的车祸,因此,你老公有权要求出租车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3、你老公与出租车公司的关系是服务者与被服务者的关系,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来调整,不同于出租车公司与货车方的交通事故责任如何承担的关系,后者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来调整。在你老公与出租车公司的关系中,出租车公司没有尽到把你老公安全、及时地送到目的地的义务,因此,你老公有权要求出租车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十一条 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三百零二条 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